长沙市经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室)管理办法
实训中心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保障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的实训室工作规程,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范围是隶属于或依托学校的管理,从事实训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等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3.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为人才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实训室建设要立足学科实际,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实训环境、安全环保、技术队伍与运行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整体效益。
5.实训队伍建设要立足学校整体发展,制订相应激励政策与措施,鼓励优秀教师参与实训室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以实训骨干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为主体的高水平实训队伍。
二、实训中心基本任务
1.实训室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与定位,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为目的,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不断改革和创新,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提升学生实训操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践创新等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科学的态度、团结协作的精神。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及时完善教学资料,合理安排实训指导人员,准备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对学生认真辅导、严格要求,保障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
3.加强实训教学改革和实训教学考核,努力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自己动手操作。要不断探索实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精选、综合实训教学内容,积极将科研项目转化为教学实训项目,改革创新实训教材,增加综合性、 设计性、研究性实训比例,建立多层次的实训教学体系;探索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实训内容,建立多元的考核方式,形成系统传授与创新培养相结合、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
4.努力提高实训技术,完善实训技术条件,改善实 验工作环境,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积极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省级实训教学项目。
5.配合教师、学生在实训室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是实训室的重要任务。实训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科学研究。
6.积极挖掘实训室资源潜力,釆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开放,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保证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7.完成仪器设备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积极更 新、改造、自制实训装置。
8.加强实训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提高师生的安全环保意识,完善相关设施,改善实训环境,保障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
9.加强对实训室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实训室管理办法
一、总 则
(1)为加强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保障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的《高等学校实训室工作规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隶属于或依托学校的管理,从事实训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等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3) 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证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为人才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 实训室建设要立足学科实际,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做到建筑设施、仪器设备、实训环境、安全环保、技术队伍与运行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整体效益。
第五条 实训队伍建设要立足学校整体发展,制订相应激励政策与措施,鼓励优秀教师参与实训室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以实训骨干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为主体的高水平实训队伍。
二、实训室的基本任务
(1) 实训室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与定位,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为目的,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不断改革和创新,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提升学生 实训操作、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实践创新等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严谨科学的态度、团结协作的精神。
(2)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及时完善教学资料,合理安排实训指导人员,准备实训仪器设备及材料,对学生认真辅导、严格要求,保障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
(3)加强实训教学改革和实训教学考核,努力创造条件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自己动手操作。要不断探索实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精选、综合实训教学内容,积极将科研项目转化为教学实训项目,改革创新实训教材,增加综合性、 设计性、研究性实训比例,建立多层次的实训教学体系;探索构建多元化的实践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实训内容,建立多元的考核方式,形成系统传授与创新培养相结合、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开放式实训教学模式。
(4)努力提高实训技术,完善实训技术条件,改善实 验工作环境,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积极申 报和建设国家级、省级实训教学项目。
第十条 配合教师、学生在实训室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是实训室的重要任务。实训室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推进科学研究。
(5) 积极挖掘实训室资源潜力,釆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开放,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条件,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保证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
(6) 完成仪器设备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积极更 新、改造、自制实训装置。
(7) 加强实训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提高师生的安全环保意识,完善相关设施,改善实训环境,保障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
(8) 加强对实训室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实训室的设立
(1) 实训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训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都必须经过学校论证、审批。只有经学校批准、正式确认建制的实训室才能申报建设经费,建立资产账户等。
(2)实训室分为基础教学(公共服务)实训室、教学科研(专业〕实训室和科学研究实训室三类。基础教学实训室、教学科研实训室统称教学实训室,其设置原则为:
①基础教学实训室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提倡和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设置教学实训中心。
②教学科研(专业〕实训室一般按大类、一级学科设置, 中心可下设实训分室,或按功能分区,搭建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共享开放实训平台。
③新专业(学科〕的实训室建设,在不具备独立设置实训室条件时,应依托专业(学科〕相近的实训室开展工作。具备独立设置条件后,经学校批准,再行组建相应实训室。
④人员、设备、教学任务等规模不具备实训室设置条件的学校〔如文科类可适当放宽设置条件。
⑤实训室主任原则上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人选由二级学院提出。
l 设置实训室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有符合实训要求的场所、设施和环境;
①有满足教学需要配套的实训仪器设备和维持实训室正常运转的经费;
②有合格的实训室主任和1名以上的专职实训人员;
③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教学、科研、技术开发任务饱满。
④实训室设立后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可以根据实训室实际需要和学科发展进行调整和撤销。实训室的调整指不涉及建制的局部调整,如更名、部分合并、方向和任务发生变化等。实训室的撤销指因工作需要对实训室建制整体撤销。
(3)实训室的调整、撤销交书面报告,说明调整或撤销原因,及涉及的人、财、物、工作 任务处理方案,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实训室体制
(1)实训室实行校、科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由副校长分管实训室工作。
(2)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负责学校教学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实训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等工作。
科学研究部负责科研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人事处负责组织制 定实训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实训室人员定编方案,并将实训室 人员的配备与调整纳入学校人事计划。
(3)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结合学校实训室工作实际,制定实训室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
②组织编制和实施实训室总体规划与建设计划,检查督促实训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归口管理实训室设置及调整工作,组织实训室评估与考核。
④负责实训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组织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为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实训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⑤负责实训室仪器设备购置、验收、运行、报废、调拔及相关工作。
⑥负责实训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完善体制与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设施。
⑦负责组织国家级、省部级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中心(项目〕等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⑧加强实训室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训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晋级工作。
(4)学校设立实训室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委员会对实训室建设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实训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
(5)学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规定设置实训室,规划实训室建设和发展,规范实训室日常管理,健全实训室岗位责任制和激励机制。
(6)学校要明确分管实训室工作的校领导, 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训室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训室建设与管理
(1)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实训室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2)教学实训室建设由学校统一组织规划,按公共基础教学实训平台、学科大类教学实训平台和专业教学实训平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3)建设内容包括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教学实训 室配套设施建设、环境与文化建设。
(4)学校根据学校实训室建设规划,制订学校实训室建设规划。每年依据建设规划和教学需要,提出近三 年的实训室建设申报项目。
(5) 学校组织专家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后,按财务部门要求向学校申报入库。
(6) 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组织对学校财务部门初审通过后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确定申报项目和申报金额,汇总向学校申报。
(7) 项目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落实设备管理及人员培训等。
(8) 所有立项建设的项目必须接受检查和考核验收。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当年立项的项目,主要检查项目的建设任务完成和经费支出情况;项目验收主要考核上年度及之前 未验收的项目,考核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计划完成、资 金使用、项目效益、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9) 检查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与建设单位监督项目的实施,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财务处定期通报项目经费支出执行进度,并会同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督促建设单位对未达到学校进度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建设单位必须对当年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自评检查,并于年底前将《教学实训室建设项目绩效报告》,统一报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接受学校中期检查。
(10)加强实训室仪器设备、试剂、材料、低值易耗品、专用物资等的管理,按照《学校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1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实训室安全防范与环境保护工作。
(12) 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实训教学和实训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开放共享的信息平台,延伸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实现对实训室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
(13) 建立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学校按照实训室基本条件、管理水平、安全与环保、整体效益、特色等项目制订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年度综合考核。
六、实训队伍
(1)实训队伍包括:从事实训教学与辅助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实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职务晋升、聘任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实训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实训室的全面工作。实训室主任由学校提出拟聘人选,报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审批,学校发文确认。
(3)实训室主任应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理论修养、丰富的实训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室主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制定实训室建设规划,组织和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实训室实训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工作顺利完成。
②加强实训室的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实训 室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师生安全环保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保证实训室安全有序运行。
③领导和组织实训教学、科学研究和对外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实训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做好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和开放任务。
④落实实训室各项任务,负责实训室人员任务分工、考勤、 培训、考核等工作。
⑤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工作。
(4)实训人员应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及实训室的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服务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实训室档案和信息管理
(1)档案和信息是实训室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训室规划建设、日常管理、总结评估的原始资料。
(2)实训室要加强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务必做到信息、档案等资料收集整理真实、完整、规范,准确反映实训室工作的基本状况,及时为学校和主管部门提供实训室情况的准确数据。
(3)实训室档案和信息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①实训室建制和实训室主任聘任情况;工作计划、总结; 工作日志、岗位工作日志;实训人员及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等。
②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考核及奖惩办法、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实训室管理和实训教学管理制度。
③实训教学大纲及实训教学计划、教学日历,实训教材、 实训指导书、实训项目等实训教学文件。
④实训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实训开出情况、实训成绩单、 实训报告、实训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及实训教学检查、评估、评优等实训教学过程记录资料。
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账目;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仪器设备验收、领用、借用单据;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自制、 改造仪器设备技术资料及鉴定材料等设备器材资料。
⑥房屋平面分布图、使用和改造情况记录;水、电、气、 网络线路布置及其技术资料;防火、防污染、防盗、防噪音等安全措施资料;事故及处理记录等实训室固定设施资料。
⑦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实训室建设申请论证及验收材料副本、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等实训室建设资料。
(4)实训室上报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实训室开出教学实训项目及实训时数、人数;实训室所 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完成的工作量。
②实训室任务和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兼职教师)及变动情况。
③实训用房及面积情况。
④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⑤教学仪器设备台件数、金额及增减、变动情况。
(5)上报的统计数据,须由填表人签字,并经实训室主任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及单位盖章后,按要求报送相关职能部门。
(6)上报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及时,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的,根据情节予以责任追究。
八、实训室规则
(1)实训室是教学、科研重地,必须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2)实训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
(3)实训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实训材料。遇到事故立即切断电(气)源,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
(4)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训,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相应责任。实训结束后应按要求整理仪器设备及器材。
(5)对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掌管,使用后必须登记,维修要有记录,升级改造必须有论证与验收报告。
(6)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报废仪器设备须作技术鉴定,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7)实训室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帐、卡,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保持帐、物、卡一致。
(8)实训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搞好清洁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气)源等。
(9)与本实训室教学、科研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室验室开展对外服务须按学校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九、学生实训守则
(1)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不得迟到、早退。进入实训室必须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衣者整洁,保持安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训无关的仪器和设备。
(2)严格遵守实训室规章制度,服从指导老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认真现察、分析实训现象,如实记录实训数据,不得抄表他人的实训结果。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电,水和试剂、药品、元器件等实训材料。凡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事故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相应赔偿。
(4)仪器设备在实训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实训指导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减少事故损失,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善后工作。
(5)实训完成后,主动协助实训指导人员整理实训用品,切断水源、电源、气源,清理好实训场地,不得将仪器设备、材料带出实训室。
(6)按教学要求及时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参加实训教学环节考核。